为推动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社区康复示范培育活动在江苏启动

2009年4月16日,民政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在江苏省无锡市共同召开会议,部署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中国残联副理事长孙先德,民政部、卫生部相关部门领导出席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分管康复工作的副理事长、康复部主任,计划单列市的残联理事长,部分地方残联代表等共120余人参加了会议。

社区康复是实现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战略目标的根本保障,是满足广大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的主要途径。为推动全国,特别是农村地区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全面开展,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民政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的通知》,对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提出规范化建设的要求。

会上,孙先德副理事长发表讲话,他指出:社区康复具有低投入、广覆盖、可及性强的特点,是国际上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的主要形式。发展社区康复是履行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重要措施,也是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必然选择。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区)培育活动是发展残疾人社区康复的重要举措,通过树典型,带全面,重点解决农村地区残疾人社区康复的发展问题,促进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健康发展。民政部、卫生部领导在讲话中表示,社区康复是国家社区建设和基层卫生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民政部、卫生部将与中国残联分工合作,协同推进,共同做好相关工作,促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不懈努力。

广东省珠海市、辽宁省义县、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的会议代表,分别代表全国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介绍了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经验。中国农业大学残疾人社区康复专家刘林教授为与会代表介绍了全国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会议代表还现场观摩了江苏省无锡市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情况。

 

来源:中国残联

图为启动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