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13年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设备补助申请报告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为了加强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建设,提高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设备补助经费使用效益,中国残联印发了《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设备补助管理办法》(残联厅发[2012]22号),要求各地于2013年2月底前,编报2013年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设备补助申请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省、地(市)级残疾人康复机构和县(区)级残疾人托养机构,重点资助中央投资建设的机构。

二、申请报告编制要求

(一)申请报告由地方残联逐级审核、上报,省级残联于2013年2月底前报送至中国残联计财部。

(二)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拟补助的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全称、地址、建筑面积、交付使用日期、建设资金来源、已接收的残疾人数等基本情况。

2.拟购置的设备名称、数量、价格及资金测算依据等。

3.省级残联银行帐户信息。

(三)请省级残联按照项目急需程度,将拟补助的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进行排序上报。

(四)为便于审核汇总,中国残联制定了相关表格(见附件),请省级残联登陆中国残联网站财务经济频道下载。其中:附件1填报拟补助的残疾人康复机构情况;附件2填报拟补助的残疾人托养机构情况;附件3填报省级残联银行帐户信息。上述报表均需省级残联盖章确认。

(五)申请报告(包括文字说明和表格)由地方残联逐级审核、上报,省级残联于2013年2月底前报送中国残联计财部,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中国残联计财部邮箱。

三、联系方式

各地在编报2013年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设备补助申请报告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中国残联计财部联系。

联系人:王彩霞 许文静

联系电话:(010)66580018,66580272

传真:(010)66580272

中国残联计财部邮箱:jcb@cdpf.org.cn

附件1.残疾人康复机构设备补助资金申请表

附件2.残疾人托养机构设备补助资金申请表

附件3.省级残联银行帐户信息表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1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