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每一个脑性瘫痪儿来说,他的障碍程度根据他的运动表现而干差万别。这是因为每个患儿脑部受伤的部位和程度以及受伤的范围不同,所以它的表现也就各不相同。例如:有的患儿运动发育落后,2岁半才能独立行走,象这种症状就属于轻度的了;而还有的患儿到10岁头还抬不起来,只能躺在床上,相比之下这就是较重的表现了。
根据障碍程度的分类,是美国脑性瘫痪学会AACP(Amrican Acading for Cerebral Pillsy)的一种分类方法,他们根据患儿障碍的程度(也就是机能性的能力),分成以下4个等级和类别:
第一等级(Classl) 几乎没有行动限制的脑瘫患儿
第二等级(C1ass2) 具有中等程度限制的脑瘫患儿
第三等级(C1ass3) 具有重度运动限制的脑瘫患儿
第四等级(C1ass4) 有用性的运动及动作几乎完全不可能完成的脑瘫患儿。
与重症相关系,从治疗角度出发,美国的脑瘫学会又进行了下面的分类:
A(C1assA) 不需要治疗的脑瘫患儿
B(C1assB) 只需利用支具或少量的必要性治疗(机能训练)的脑瘫患儿
C(C1assC) 需要利用必要的器具和支具,同时需要脑瘫治疗小组进行必要性治疗的脑瘫患儿。
D(ClassD) 存在着高度的运动障碍和机能障碍,需要在长期的医疗设施里收容治疗的脑瘫患儿。
AACP的这两种分类方法,主要是从患儿的障碍程度出发考虑的。在治疗过程中,日常生活动作完成的质量和速度决定了他的级别,以及他需要什么程度的治疗,所以AACP的两种分类方法在临床治疗、训练中也有着一定的优越性。
以上所叙述的三种分类方法,是我们经常使用的,特别是按病型的分类和瘫痪部位的分类。对于一个脑瘫患儿来讲,分清楚他的病型分类,瘫痪的部位,障碍的程度,将会对治疗师的治疗计划和治疗目标起决定性的作用。而且可以预测患儿将来恢复的程度及回归社会的可能性,但是要达到清楚、准确地确定病型分类和障碍的程度并非易事,必须对病人进行细致地分析和检查,还有认真地评价。所以对于治疗师来讲,对患儿的检查、分析必须仔细彻底,才能发现和提出影响患儿各方面的问题,以此来制定治疗计划,治疗方法和预测治疗效果。这样对患儿各方面的了解就有了比较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