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课间活动时,我刚回到教室,小凡向我告状:“张老师,小涛拿我的零食呀,他拿我的火腿肠没给我说。”我询问了小涛,他却说没有,我又问了其他的学生,其他孩子都说他拿了,此时我注意到了小涛的嘴里似乎在吃什么,我又一次的问小涛,他拍拍自己裤子前面的口袋,我看了看,口袋里确实没有东西。我让他转过去检查后口袋时,在里面装着多个半截的火腿肠,明明犯了错误,还不承认,这种问题行为要及时制止,所以这次我没再耐心地询问他,而是告诉全班的学生,休息的时候,要统一时间分发零食,饭前不能吃零食。谁再随便吃零食而影响了正常就餐的饭量,他就不能再去购物了!有了这样的前提,小涛就不能再得零食,而只能在座位上看别人吃零食。以后不论谁值班,每当小涛再有类似的情况发生时,我们都采用这种方法去抑制他的不良行为。
比如:其他学生去购物时,就暂时不让他购物,他只得坐在外边,看别人进入超市选购自己所喜欢的商品;他抢了别人的学具不承认,就暂时不让他使用学具。利用这种暂停正在享用物品的“惩罚”,让他充分体验自己的撒谎行为所带来的后果。事实也证明,小涛的这种受惩罚的经历和不愉快的心理感受,确实有助于其纠正不良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