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早晚校园开、关灯工作,晚开灯时间为18:30;早关灯时间为5:30。
2、负责每天凌晨1:00开办公楼门,方便夜间值班教师的出入。
3、负责夜间校园安全保卫巡逻工作,并做好记录,如有情况(发现安全隐患)于次日早汇报常务校长,突发事情及时电话通知当晚值班领导。
4、夜间巡逻人员的手机当班期间必须畅通。
5、巡逻人员每天下午18:30到岗,次日6:30与门卫交接后方可离岗,值班期间不得串岗、空岗和擅自离岗,如外出吃饭、拿衣服等。
6、每晚巡逻人员要于19:30检查各教学楼门窗、水管、电源的关闭等工作,检查后对各教学楼进行上锁,办公楼21:30上锁。
7、值班期间,因检查工作不力出现安全事故的,当班巡逻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
8、每晚巡逻次数不得少于4次,上半夜2次,下半夜2次,每次间隔时间不超过2小时。
9、巡逻人员不得擅自调班,需调班者必须经常务校长批准。
我郑重承诺:在我值班期间因失职、失察、措施不力导致出现责任安全事故,我自愿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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