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国际特教学校警具警戒的使用规定

 

为了保障学校治安的稳定,为了维护广大师生员工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及时有效地制止违法犯罪,保护师生不受伤害,保护公共财产,根据警具警戒具使用的有关规定,学校为保卫科配备橡皮警棍、电警棍、钢盔、钢叉等警戒具,具体使用办法规定如下:
      1.门卫执勤人员、巡逻人员不得用警棍指点师生员工及外来人员, 使用警戒具的前提应当是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不得随意使用,必要情况下使用以尽量减少伤害他人为原则。
    2.
遇有下列情况非使用警戒具不能制止可能产生一定后果的,可以使用警具警戒具:结伙斗欧,严重殴打他人者,不听劝阻者;强行破坏或偷盗公共财物者;非法闯入学校对师生有暴力倾向的。
   
3.警棍白天挂在保卫科里屋墙壁,由保卫科人员负责管理、检查,发现损坏立即上报。

4.携带电警棍时,应扣好套扣,不得随意挥舞、打闹,不得随意按动电击按钮,更不得随意敲击,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使用电警棍。
    5
.警棍等警具不得外借,发现一次给予辞退处理;如不加以保护而丢失或损坏的,照价赔偿。
    6.
平时要对上述警具要加以爱护,不准玩弄,不准携带以上物品回家、外出,如发现给予辞退处理。
    7.
 全体保卫、巡逻人员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对不负责任,违反规定,出现丢失、损坏,以及伤人事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