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庆祝建国60周年暨第25个教师节

 

各学部、各科室:

为深入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讴歌共和国60年来的辉煌历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歌颂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歌颂广大教职工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爱岗敬业,辛勤耕耘,甘为人梯的奉献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庆祝建国60周年暨第25个教师节”诗歌朗诵会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紧紧围绕“庆祝建国60周年暨第25个教师节”这一主题,采用诗歌朗诵会的形式,讴歌党的丰功伟绩,展示我校教师的风采。

二、活动时间

2009910(星期四)  

三、参加范围

全校教职员工,分为七个队:行政科室、专业教师、康复中心、一楼班级的教师(含副班主任)、二楼班级的教师(含副班主任)、三楼班级的教师(含副班主任)、四楼班级的教师(含副班主任)。

四、活动要求

1)参赛诗歌题材不限,内容必须健康、积极、向上,能反映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各族人民取得的辉煌成就以及我校蓬勃发展、教师无私奉献、团结一心的精神风貌;

2)每个节目用时原则不超过10分钟;

3)参赛作品可融合音乐、舞蹈等各种元素,节目质量要高,艺术性要强,要有较强的审美性和表演性。

4)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比赛,并于 9月1日前将参赛名单、参赛题目上报团委,每个队指定一名联系人。(报名表到团委索取,团委联系人:刘国相;联系电话:5860003)。

五、奖项设置

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和优秀组织奖2名。

六、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学校党支部主办,团委承办,设评委会成员9名:

王军微、陈庆莲、王广进、张继成、王永芬、刘国相、朱凤玲、赵红霞、朱海军。

 

党支部

 

                                          2009年8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