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球运动知识(一)

一、正式项目

1、个人、双人与团体赛

2、融合运动双人滚球赛

3、融合运动团体滚球赛

 

二、球场、装备

(一)、球场

A[球场]3.66公尺,长18.29公尺

B[球场表面]可由碎石子,泥土,腐土或人工面组成,其中不可有暂时或永久的阻碍物影响球传送的直线前进。这些阻碍不包括地形坡度和坚实的变化。

C[球壁]是球场侧方和末端的墙,由任何坚固材料组成皆可。所有的墙都至少和滚球一样高。

D[标示]所有的球场都应有以下标示:

a、标线:板后3.05公尺

b、半场线:目标球之第一掷的最短距离。比赛中,目标球的位置可能因滚球的移动而被改变。但如果目标球移至比半场标示近,此回合则判定为死局。

(二)、装备

A、滚球大小相同,由木质或金属制成。正式联盟或巡回赛的大小直径10.711.3公分之间。颜色不拘,但对手双手四个球应有明显颜色区别。

B、目标球大小应介于直径6.34.8公分,而且应与两队的滚球颜色有显著区别。

C[测量设备]可以是任何可测量两物体距离的工具,但需经裁判认可。

三、比赛规则

(一)、比赛本身

A、装备

滚球运动是以8个大球和一个目标球进行的游戏。每一队有四个球,两队球色不同予以区分。同队的四个大球会画上再识别线,标示出同队四位球员的用球。

B、目标球与颜色

裁判丢铜板决定哪一队可选择滚球颜色和目标球持有权。如果没有裁判,两队队长掷铜板决定。

C、掷铜板

获胜的一方可掷出目标球。掷目标球的球员需送出第一球。另一队则开始送出滚球,直到得分或送完四球。[最近球]规则决定比赛中球的顺序。最靠近pallina之球的一方称为[in ball],较远的一方称为[out ball]。任何一方得到[in],则先让开,让[out]的一方先送球。

D、三试规则

持有目标球之队伍有三次的机会将目标球放置上述的指定位置。如果三次都没成功,则对手有一次放目标球的机会。如果此次亦失败,则裁判应将球置于球场中央距后板15.24公尺处(末端击球线的对面)。但获得目标球优势的一队仍保有送第一球的权利。

E、起始点

有目标球优势的球队是有责任建立起始点的队伍。例:A队掷目标球且送出第一球,B队选择将A队球撞离原先位置。如此,两球都飞离球场,只剩目标球在场中,A队仍有再建立起始点的义务。

F、送球

只要球不出界或球员不踩线,球员可选择滚、掷、弹跳,banking等方式送球入场。球员也可选择Spocking或击出任何比赛中的球以取得分数,或减少对方的分数。所有送球动作都需以低肩下手进行。

G、得分

在每回合结束时(两队都用完四球),得依以下方式计分:一队所有比对手队最近球更近目标球的球数换算为分数,可用目测或仪器测量远近。每回合得分的球队拥有下回合的目标球优势。

裁判对计分板和计分卡的效力必须负责。队长则有随时核对列出分数准确性之责任。

H、和局(回合中)

当两队的球之距离相等时,则造成和局。后发球者继续滚球至和局打破为止。

I、回合结束之和局

两方之最近球与目标球距离相等而和局,两队皆不得分。目标球仍归原持有球队所有。

J、得分换算(赢球分数)

四人队——每球员一球=16

双人队——每球员两球=12

个人赛——一球员四球=12

上述计分是各主要巡回赛中最常见的

K、计分卡

各队队长有责任在比赛后于计分处签署,签名后将表示最后分数不会有争议。若队长不认同计分的效力,则不应签署任何有争议的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