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各科室:
根据区教育局人事局有关通知精神,现对2008年教师晋升和确定职称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小学初级任职资格
1、小学二级条件: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取得高中或中专学历,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
2、小学一级条件: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担任二级(员级)职务满4年;或取得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学历从事教学工作满三年;取得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从事教学工作满一年以上。取得中学三级职称的,须先办理改小学系列资格满一年。
二、报送材料
1、证件:毕业证、教师证、职称证、继续教育证书;任现职获奖证书三份.
2、表格:呈报表1份、简表1份
3、直接确定职务:确定表2份。派遣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填报要求:字迹整洁工整,不准涂改,使用碳素墨水。
三、其他事项
1、评审确定费用:每人交110元。
2、每人准备一寸照片三张。
3、报送时间:10月30日前。
天使国际特教学校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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